
海南島苗族(下稱苗族)男女青年多數是自由戀愛,雙方情投意合時,提親雙方父母都可以提親。但多數是男方父母請媒人提親。苗族的提親和接新娘很有獨特趣味。
提親
當男女青年戀愛成熟,男、女雙方將情況報告父母時,男方父母要盡快請媒人到女方家與其父母親提親。請的媒人要能說會道的,同時還要有一定威信的。第一次出提親,媒人(舊時)要帶上一包(小包)煙絲,現在是要帶一合煙卷,到了女方家見到女方父母時,先是給女方父母和在場的他人送兩地煙卷或可抽兩口的煙絲。待大家抽完煙后,如在場的人多不方便談,可請女方父母親找一個適合談話的地方再提婚事。經過提親后,女方父母同意后。還要征求女方的意見,如女方也同意。女方的父母親必取女方的出生年、月、日交給媒人,拿到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后,第一次提親的任務才算完成。媒人把女方的出生年月日交給男方父母親后,由男方請陰陽先生進行“合命。意思是看男女雙方的命運是否相容似(帶有點迷信色彩)。如沒有什么問題,媒人又要進行第二次提親。
[page]媒人第二次提親主要任務是將男女雙方“合命”的結果向女方父母報告。如果合不上,這樁婚事就不成了,以后就不再提親了。除個別有特殊情況外。如第一次合上命了,男方父母親還要事先做這樣的準備,用一小塊藍色的布,在布上用紅色絲絨繡兩朵小花,然后用繡有小花的布包一至兩塊光洋(銀元)或人民幣(紙幣)后,還要用紅色的紙再包好,交由媒人送給女方父母親。這次媒人去提親,苗族人也稱“壓子”。意思是雙方已合上命了,送“壓命錢”,此后,雙方通過媒人的傳訊:雙方約定三至七天內,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不吉利的怪事出現,這樁婚事第二次提親才算完。如有事,必須在七天前及時通知雙方協商退婚。七天后,雙方沒有什么事,媒人還要第三次提親。
[page]第三次到女方家提親主要是與女方父母親商定結婚的日期和彩禮等事宜。媒人去主要聽取女方父母提出的彩禮情況向男方父母匯報。如果女方提出的要求,男方都能接受。即擇良晨吉日舉行婚禮。如果女方提出彩禮高,男方家不同意。媒人還得第四、五次到女方家商談或者是男方父母親親自去談,取得雙方同意,方可舉行婚禮儀式。
[page]接新娘
在接新娘之前,男方必須要請這樣幾個人組成接新娘的隊伍。請一名證婚人(苗語稱詭擔攻);一名專為新朗打扮人(苗語稱車隆舊);兩名護郎人(未婚男青年), (苗語稱車隆緊);三至五人擔彩禮;一名聯絡人(此人必須與新娘住同村的), (苗語稱蒙東門)。女方也要請這樣幾種人;請一名證婚人(苗族稱水灣花);兩名陪新娘人(未婚姑娘), (苗語稱咽榜門);一名專為新娘打扮(苗語稱會露門);一名教新郎和新娘人(苗語稱余腦攻)。一切準備就緒,接新娘隊伍一定要按照已定的吉日良辰出門,而接娘的路線也要定好。苗族習慣是從那條路去,回時也要按原去的路回,除有特殊情況外,一般是不得改路線。當接新娘隊伍到女方村時,被請的聯絡員必須到村口迎接,把接新娘隊伍帶到自家安排吃、住和聯系接新娘等事宜。 (送去彩禮中肉類可先送去)其它的接新娘時送。 (一般是上午接新娘)第二天上午必須把新娘接出家門。當接新娘隊伍從聯絡員家上接新娘的路上,全村男女老少都在兩旁用各種各樣的方式耍戲新郎和其他人,有的潑涼水,有的拿破爛的帽子、籮筐、破雞窩等套戴在新郎和其他人的頭上,把新郎和接新娘的人戲耍得越狼狽就越好。此外,未婚的姑娘對新郎進行攻擊,姑娘們攻新郎時,新郎不得還手,只有護郎人才能還手。有的用長竹桿攔路收錢(收幾角錢作為茶水錢),有的攔路喝感情酒等等。
[page]接新娘的隊伍要想方設法沖過道道封鎖關口才能到達新娘的家。到了新娘家立即舉行婚禮儀式(苗語稱合壩)。婚禮舉行結束,將新娘接回。當新娘出家后,還要沖破道道的關卡才能出村。
[page]新娘回到男方家時,男方家全家大小成員要回避,待新娘進入家后,父母先回,其他成員也要陸續回家,媒人要一一介紹所有的家庭成員。接著擺酒席請客。家庭經濟好的宴請全村人喝喜酒。新娘到新郎家第三天,新郎和新娘必須一起回娘家住幾天后,又一起回婆家。當新郎和新娘回婆家后,要送一套婦女服裝(全新)或其它比較貴重的禮物給男方證婚人的妻子作紀念,新郎和新娘稱這位證婚人妻子母親的意思, (苗語稱“啼’’也稱危喳紫)。這樣這樁婚事就算辦結束了。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