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海口3月18日訊(記者羅霞實習生許陽威)為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省進出境游艇及其所載物品監管暫行辦法》要求,海口海關目前正在通過開發監管系統等五項措施,做好對進出境游艇的監管。
在這五項措施中,一是根據《辦法》制定具體操作規程,對進出境游艇業務實行統一、規范、便捷的監管。
二是開發游艇監管系統。海口海關將根據監管需要開發監管系統,對進出境游艇航行活動情況進行全程監控,為海關實施有效監管提供保障。
三是規范游艇海關監管碼頭的基礎建設。目前海南除了國家批準正式開放的港口外,還建設了三亞鴻洲和海口美源2個專業的游艇監管碼頭。海口海關將按照海關監管場所的設置標準,對各個游艇監管碼頭的建設提出要求和建議,充分發揮職能管理作用,規范各個游艇監管碼頭的建設,盡快打造有利于游艇業發展外部硬件環境。
四是組織全員學習掌握《辦法》。海口海關將做好全員業務培訓工作,全面理解掌握政策條文,準確把握執法尺度,按照有效監管和高效運作的原則,做好對進出境游艇的監管。
五是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配合。加大對《辦法》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游艇所有人和游艇服務企業全面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充分用好用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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