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昨起推廣使用
旅行社“拼團”應事先告知旅游者
□依據《合同示范文本》,老年人優惠等旅游中的焦點問題將有望解決。 新華社資料圖片
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共同制訂的2009版《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昨天起正式推廣使用。該合同首次明確了組團方式,規定旅行社委托組團的,應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
新版合同要求旅行社明確組團方式
旅行社是自行組團還是委托組團?有的游客往往在行前還蒙在鼓里,以致在旅游過程中遭遇種種“陷阱”,尤其是那些委托組織的“拼團”,經常會采用組織游客多進購物店、增加二次消費、壓低進入主要景點的游覽數量和時間等手段降低服務質量,變相抬高旅游報價,游客在旅行結束后才知上當受騙了。
新的合同文本首次明確了組團方式,將組團方式(分為自行組團或委托組團)明確列為“合同標的”部分的內容之一。在合同使用說明中明確:旅行社委托組團的,應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合同中明確組團方式,并在合同簽訂前提請合同雙方注意,有利于減少因合同約定不明導致的糾紛。
不再約定一次性付清旅游費
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刪去了2004版中設定的旅行社一次性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的約定,規定旅游者與旅行社可以協商約定費用支付方式,這樣既增加了旅游者費用支付的選擇權,也符合市場操作實際。
2009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中,本市部分70多歲的老年人專門來信反映,一些旅行社在收取旅游費用時,沒有將老年人可享受部分景點門票優惠的實際情況考慮進去,要求增加相應合同條款。
記者注意到,正式推廣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設定了相關條款,對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情況,特別提醒旅游者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可與旅行社協商約定優惠方式,以保護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
另外,新的合同規定,因交通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時,雙方應按實結算;在行程中,遇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這些具體約定,都有利于雙方實際操作。
對于事先不能成行的違約責任,新的合同示范文本約定,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谑薪鸨P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