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海南頻道1月9日電(記者王存福)近日,海南省2011年春節期間賓館酒店客房價格調控的合法性遭到輿論質疑。對此,物價部門表示海南省對春節客房價格調控依據的是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合法合理也有必要,同時稱不執行價格調控措施將最高罰500萬。
針對輿論對海南春節期間酒店客房價格調控措施的質疑,海南省物價局負責人吳明月介紹說,2010年春節期間三亞客房價格暴漲,造成酒店客房空置率大幅增加,游客大量減少,既損害了酒店企業自身的利益,也造成了海南自然資源的浪費。為此,海南省政府決定在重要節假日期間對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施臨時干預。
吳明月說,春節客房價格實施臨時干預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條規定,即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采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等干預措施,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非常時期落實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吳明月說,除客房外,海南省2008年、2010年還對水泥價格實施臨時干預。上述干預調控都取得了顯著成效,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
盡管海南省將對2011年春節期間賓館酒店客房價格實施臨時干預,但目前仍有部分消費者擔心難以遏制炒房行為。對此,海南省物價局要求各賓館酒店要嚴把訂房審核關,對個人預訂多間客房的要了解訂房原由,防止價格炒作,如因賓館酒店把關不嚴造成高價炒房的,其賓館酒店要負相應責任。任何賓館酒店、旅行社、訂房中心、網站、其他中介機構及個人不得突破限定漲幅銷售及代銷客房。對違反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的,按照《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罰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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