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起旅游價格要漲了
《旅行社條例》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旅行社將提高報價取代旅游者在旅行途中的隱性消費
早報訊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報價招徠旅游者,欺騙、脅迫游客購物或者參加需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否則將對旅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從5月1日起,國家新的《旅行社條例》開始實施。昨日,記者從島城多家旅行社獲悉,旅游報價5月起將集體上調。
購物次數要上合同
即將實施的《條例》明確規定,嚴禁旅行社低于成本報價,旅行社必須與旅游者訂立書面合同,應注明“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如果旅行社帶游客前往合同中沒有注明的購物店或參加自費項目,處罰的最低額度都是10萬元。
據業內人士透露,該《條例》實施可能使國內游報價提高。此前,為了最大限度地招攬游客,各大旅行社之間打起價格戰,特別是對于一些自費項目較多的旅游線路,旅游團零、負團費操作的屢見不鮮,就以海南雙飛4日游來說,旅游淡季時最低報價只有1000多元,和來回的機票錢幾乎相等,因此只有從游客的自費項目以及購物中獲取利潤。東南亞、日韓、澳新以及歐美等熱門線路都普遍存在安排自費項目和購物環節的情況。
新報價一周后確定
華青旅行社的徐琰表示,執行新《條例》后,無論對于旅游者還是旅行社來說都是好事,之前的隱性消費都將大白于消費者,產品報價雖然會有所提高但是將更為真實。“這有利于旅行社形成良性競爭的良好氛圍,也將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為公平、透明的消費環境。”徐琰說,旅游者在報團時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含有自費或購物項目,目前關于5月份的線路報價還在審核當中,大概一周后將會公布。
對出境游影響較大
“其實機票的價格是影響整體價格的主要部分,目前各大旅行社都在觀望當中。”而據青島海外旅游有限公司國內部負責人閆曉偉介紹,執行新《條例》后,因購物游的風險太大,旅行社可能會取消部分購物項目和自費項目,全改為品質旅游,價格雖有所上漲,但旅游質量有所提高,并且游客的總花費并沒有變化。國內游短線報價因此會上漲60元到100元,而國內旅游長線漲幅將達200元以上,估計國內游總體漲幅達兩成至三成左右。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出境游當中,日韓、澳新以及歐美等熱門線路都存在安排自費項目和購物環節的情況,但是歐洲自費項目是最多的,屆時價格上漲幅度可能更大些。以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為例,該線路11日游的報價低點時約3100元,但是游客在整個旅游過程中自費約2000元,因此實際該條線路的價格是5000元左右。(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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