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民航局頒布新規
旅客乘機托運液態品不得超兩升
□記者 汪洪梅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多家航空公司獲悉,繼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登機外,國家民航局又進一步對旅客托運香水、發膠等液態物品作出限定,相比原來在托運件數和總量上作出了更為嚴格的限制。旅客可攜帶少量旅行自用化妝品,每種限帶一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液態單件物品總凈重量不得超過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運上限為2千克或2升。
國家民航局規定,目前,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辦理托運,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旅客可攜帶少量旅行自用化妝品,每種限帶一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并應置于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據了解, 最新文件規定,旅客所托運的液態物品(液態非放射性藥品、發膠、香水、科隆香水、用于體育運動或者家用的非易燃無毒氣體且無次要危險性的氣溶膠等),單件物品總凈重量不得超過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運上限為2千克或2升。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