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海口市因房地產開發商違反規劃建設等多種原因,導致3萬余戶業主買房后一直不能辦理房產證。長期以來,何時能拿到這個“紅本本”,已成了海口3萬多戶無證業主共同的“心病”。
海南經濟報記者昨日從海口市住房保障與城鄉建設局獲悉,本月初,海口市政府正式出臺了《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著力解決海口市存在的房地產證“辦證難”問題。
除了著手解決“辦證難”問題,意見同時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失信行為,將被列入不誠信企業記錄,禁止其參加土地招拍掛以及進入海口市房地產開發市場。
適用范圍2006年12月31日前因建設中存在問題未辦證房
據了解,《意見》共22條,從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意見》界定解決房地產證歷史遺留辦證問題的適用范圍是:2006年12月31日前,在海口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經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批準建設并實際交付或使用,但因建設中存在問題未辦理房地產證的房屋。
《意見》進一步明確,在2007年1月1日以后批建的房屋,因建設中存在問題未辦理房地產證的,由開發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完善并經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后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申請手續建設單位存在的由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
根據《意見》規定,有關權益人、權利人要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建設單位存在的,由建設單位申請;建設單位主體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申請的,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單位組織業主申請;建設單位存在改制、合并、分立等情形的,由原建設單位權利義務的承接單位申請;沒有承接單位的,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單位組織業主申請。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由建設單位向海口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個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由房屋所有權人向海口市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只要是憑正規合同購買,并且不存在質量安全、消防問題的房子,“無證戶”有望拿到房產證。
懲罰嚴厲“失信”開發商將被列入黑名單禁入海口房產市場
《意見》指出,解決辦理房地產證歷史遺留問題辦公室在解決辦理房地產證問題中,發現建設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責成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意見》首次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將被列入不誠信企業記錄,禁止其參加土地招拍掛以及進入海口市房地產開發市場。
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將被問責
《意見》明確,清理歷史遺留的房地產辦證過程中,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受賄索賄、相互推諉等失職瀆職行為,損害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由有關管理部門或檢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口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副調研員王賀清表示,《意見》已開始正常實施,接下來,該局將具體傳達并進行落實。目前,海口市有關部門正在根據《意見》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和具體執行程序,以保障該《意見》能夠順利實施。(記者蘇桂除實習生王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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