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接到報料的南海網記者來到海口市華海路榭園小區了解情況。
不讓物業鑿墻就停水停電
今年76歲的韓先生,2007年與老伴在華海路榭園小區購買了203號房居住。2009年8月4日,小區物管人員告訴韓先生兩口子,1樓有套房子天花板漏水。工作人員懷疑是通過203房的公共排污管道滲漏,要求在韓先生家的墻壁上打洞查找滲漏點。
韓老先生告訴記者,因為他的房子是已經裝修好的,所以不想讓物業來鑿開墻壁。沒想到的是,物業因此于8月11日兩次對韓老先生家停水停電。
一月不補墻卻要業主“整改”
8月13日,無奈的韓先生在物業寫下檢查后恢復原狀的保證書后,同意了物管處工作人員鑿開自家墻壁。于是,物業在203房墻壁上鑿開了兩個窟窿查找滲漏點,并將陽臺地板撬開檢查防水施工,結果都沒有發現有滲水的地方。
9月16日,老人指著墻上的兩個窟窿對南海網記者說:“檢查完了,物業就走了,一個多月了也沒來進行修補。”韓先生的老伴更是氣憤地告訴記者,物業在8月27日對203房下發了“整改通知書”,稱樓下滲水的原因是韓先生房屋裝修時,水管安設及防水施工存在質量問題造成的,要求在一周內做出整改,清除室內裝修。否則,將對韓先生家停水。
房管局稱物業無權斷水斷電
“物業威脅要停水是真的,今天上午我去交水電費時,物業管理公司不收我的水費!”韓先生說,兩口子都年紀大了,沒有水會很不方便。隨后,記者來到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榭園客戶服務中心了解情況,不料工作人員不接受采訪,并將記者“請”出了辦公室。接下來,該辦公室負責人又聲稱要撥打110報警!
最終,迫于無奈的韓先生只得向海口市龍華區房管局投訴榭園物業管理處。“我們將對此事進行調查!”房管局工作人員接受投訴時明確表示,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只能代向業主收繳水電費用,根本沒有對業主斷水斷電的權力。(記者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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