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日從省旅游局獲悉,新版《山東省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將于9月10日起在全省推行,相比老文本,新文本規定得“很細”。
本報濟南9月4日訊記者4日從省旅游局獲悉,新版《山東省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將于9月10日起在全省推行,相比老文本,新文本規定得“很細”。
自5月1 日起,《旅行社條例》在全國實施。至此,原《山東省國內旅游合同》已不適應。省旅游局會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出臺了新版《山東省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9月10日起將在全省推廣使用。
相比舊版合同,新版合同大大提高了旅游者的知情權,旅游行程更加透明。以往旅行社經常使用的“準×星級”、“豪華”、“優秀導游服務”、“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將不允許繼續使用,免得混淆游客。組團社必須在接受報名時,將旅游目的地接待社的情況,如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告知游客。同時,須在合同文本中說明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以及行程所用時間、交通工具檔次等級,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信息。在景區(點)游覽,還應標明主要景點的停留最少時間、旅途中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以及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標準。
根據新版文本,旅途中的自費項目,須由組團社提供《自費項目表》,由旅游者簽字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旅行社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自費項目。新版合同文本中還明確旅游者的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以及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項目等。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