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酒類產品未標示警示語
三亞一商行被罰款6000元
法制時報訊(記者 呂書圣)9月17日,記者從三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三亞椰沙特產商行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酒類產品,近日被該局沒收74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酒類產品,罰款6000元。
據了解,8月2日,執法人員在對位于三亞市天涯區金雞嶺路35號的三亞椰沙特產商行檢查時發現食品貨架上擺放有品名為“200mL椰子配制酒”“125mL椰將軍牌椰奶酒”和“125mL椰將軍牌椰子酒”三種酒類產品,生產廠家均為瓊海潭門健島食品廠,上述三種酒在外包裝標簽上均未見標示“過量飲酒,有害健康”字樣的警示標語,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食品予以扣押。
三亞市市場監管局近日依法沒收椰沙特產商行74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酒類產品,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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