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旅游頭條、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7月3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陳麗娜實習生徐恩瓏)為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改善海南生態環境質量,合理配置道路交通資源,海南將從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辦法》的試行。本辦法施行后,對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實行限期通行管理。7月31日,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進行權威解讀。
值得注意的是,在瓊注冊企業、駐瓊機構以及在瓊居住的個人所持有的外地號牌小客車(非營運性質)可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間辦理過渡期備案,過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占用道路行駛時不計入當年通行天數。同時,外地號牌小客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屆時發布的網址、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查詢車輛過渡期備案記錄、可通行情況。過渡期后,每年通行天數累計已達到120天的外地號牌小客車上海南省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按照違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處理。即記3分、罰款100元,一個處罰周期為1天。
問:外地號牌小客車指的是哪種類型車輛?
答:是指非海南省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號牌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其中,非營運性質新能源小客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外地號牌的小客車在海南行政區域內不適用本辦法。
問:海南省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辦法施行前已經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行駛的小客車實行限期通行管理嗎?
答: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管理。
注:在瓊注冊企業、駐瓊機構以及在瓊居住的個人所持有的外地號牌小客車(非營運性質)可辦理過渡期備案。
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什么時候開始受理過渡期備案?
答:自2019年12月1日起開始受理過渡期備案,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間,因未及時辦理過渡期備案而造成通行時間超過120天的,不予處罰。
問:實行過渡期管理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在哪里能辦理過渡期備案?
答:外地號牌小客車所有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網址(另行公布)自助辦理,也可到所在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服務窗口辦理。
問:辦理過渡期備案的應提供什么材料?
需提交如下證明材料:
1.機動車行駛證
2.單位所有人的組織機構代碼或者營業執照;
3.個人所有人身份證明及居住信息;
身份證明包括:
①居民身份證②護照③《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④《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居住信息包括:
戶口簿、居住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受理居住證領取憑證
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過管理系統自動核實備案信息,對符合條件的車輛,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過渡期備案。
已辦理過渡期備案的外地號牌小客車,過渡期內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在過渡期屆滿(過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后應遵守本辦法限期通行管理的規定。
問:在本辦法施行后對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實行什么通行管理?
答:本辦法施行后對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實行限期通行管理。
問:本辦法實施后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需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嗎?
答:無需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限期通行實行智能無感化管理,由管理系統自動統計其行駛情況。
問:本辦法實施后登記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會被計入當年通行天數嗎?上一年剩余的天數能累計到下一年嗎?
答:不占用道路行駛時是不計入當年通行天數。通行天數當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計計算。
問:外地號牌小客車登記的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該如何更改信息?
答: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的網址(另行公布)、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將車輛最新有效信息留存。
問:通過哪些途徑可以查詢到車輛過渡期備案記錄、可通行情況?
外地號牌小客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屆時發布的網址、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查詢。
注意
①超過期限行駛
每年通行天數累計超過120天的外地號牌小客車仍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依法處理。
②提交虛假信息材料
提交虛假信息、材料辦理過渡期備案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過渡期備案。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本辦法咨詢電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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