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特區報訊 無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卻私自接團,在旅游行程出現游客意外死亡事故。涉事旅行社在被旅游主管部門處罰后,一直拒不履行處罰決定、不繳納罰款。4月7日,海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人表示,對“老賴”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持續對非法經營旅游業務保持高壓態勢,一經發現將從嚴從重處罰。
旅行社無證接團,游客死亡
據了解,2017年12月16日-22日,游客任某一行四人報名參加了由陜西浪客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接待的海南游活動。
2017年12月19日,導游周某將游客帶到明文禁止下水的三亞市海棠區皇后灣開展沖浪活動,任某在海中溺水,送入醫院救治無效后身亡。醫院醫學證明書顯示,任某死亡原因為海水淹溺。
經調查,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未取得旅游經營許可,且公司負責人在調查過程中拖延推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的規定。
涉事旅行社拒不履行處罰決定
2018年5月17日,海口市旅游委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決定對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處十萬元罰款。2018年5月22日,海口市旅游委向海南省旅游委依法提出建議作出吊銷周某導游證、三年內不得申請導游證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發出后,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處罰決定。2018年5月20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陜西浪客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分別賠償任某母親、妻子和女兒140943.46元。此后,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根據陜西浪客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反饋,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拒絕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拒接電話。
2019年3月11日,海口市旅游委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海南叁條線旅游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十五日內,自動履行處罰決定,到海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開具《海南省政府非科收入一般繳款書》,將罰款繳至海口市財政局指定銀行賬戶。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海口將整治非法經營旅游業務
目前市場上存在許多不具有合法資質的機構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
海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人表示,2017年,國家旅游主管部門特別開展了打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行動,打擊、查處了許多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的企業、機構。但由于執法力量的不足、旅游消費需求的新變化、網絡信息取證的復雜化等諸多原因,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現象仍然屢禁不止。海口市將持續對非法經營旅游業務保持高壓態勢,一經發現將從嚴從重處罰。
海口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醒廣大游客,旅游出行時一定要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旅行社,并簽訂正規旅游合同、索要發票,不要被一些“黑社”打出的低價旅游線路所吸引。(記者 曹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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