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新聞4月2日電(記者 尹海明)記者2日從??诰将@悉,??诰浇赵匍_大額“反恐罰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法律規定,由??谑泄簿中阌⒎志謱杉也蝗鐚嵉怯涀∷蘼每托畔⒌木频曷灭^分別罰款十萬元。
3月22日,秀英公安分局民警在對兵工大酒店、洋洋旅館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兩家旅館作為住宿行業,未按規定對住宿旅客進行查驗和如實登記就提供住宿服務。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兩家旅館之前均曾因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被行政處罰過。秀英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對上述兩家旅館分別處以十萬元罰款,對其直接責任人處以一千元罰款。
據了解, 2017年以來,海口警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已開出多張大額“反恐罰單”,對未按規定對旅客進行查驗登記的玖華商務酒店、金玉賓館、明月樓大酒店、龍泉大酒店、海秀東路自游島酒店、奧斯羅克酒店等住宿行業單位分別處以罰款十萬元,以嚴管重罰推進各項反恐措施落實。
警方提醒,旅館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在接待旅客時,一定要嚴格落實旅客住宿實名制登記工作,堅持一人一證件原則,仔細核對證件信息,千萬不要為了拉客營利,放松警惕。一旦不如實登記旅客身份信息,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外,如果拒不改正還會違反《反恐怖主義法》,面臨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的“反恐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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