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日中午11點半,有市民舉報車牌號為浙AT9828的出租車司機在天目山路古蕩灣附近飲酒后駕車。景區(qū)交警大隊在五老峰隧道北口布控,攔截到該出租車,駕駛員現(xiàn)場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達0.477mg/ml,屬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這位“的哥”名叫汪水龍,駕駛的出租車屬于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
汪師傅中午在古蕩灣附近的公交公司食堂吃飯,據(jù)他自己說,碰到了幾位朋友,大家聚一起挺高興,就喝了點啤酒,“半瓶不到吧,就是怕濃度高,還摻著喝了兩瓶可樂呢!”
汪師傅很懊悔,被攔下來后,他馬上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事后,汪師傅立即被帶到景區(qū)交警大隊進行調查,14時15分,景區(qū)交警大隊對其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依法作出罰款500元、扣12分、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
杭州春光旅游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金先生說,公司第一時間接到通知后,立即開會討論如何處理此事。目前,汪師傅已接受開除處理,責任車輛停運整改三天。公司還通過短信平臺將這一處理結果發(fā)到了全公司480多位白班、晚班以及替班“的哥”的手機上,希望所有駕駛員引以為戒。
交警部門表示,公安交警部門“零容忍”整治的決心和連續(xù)作戰(zhàn)的精神,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許多熱心市民紛紛加入到整治行動中,積極舉報酒后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整治行動。8月5日開始整治至今,已查處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1048起,暫扣駕駛證1038本,行政拘留126人。
杭州交警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的行政拘留執(zhí)行工作,交警部門專門制定了《加強醉酒駕車違法行為行政拘留執(zhí)行工作“六個必須”》的規(guī)定。從查獲醉酒駕車違法行為到執(zhí)行行政拘留,該規(guī)定明確了如何處理醉駕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并且對執(zhí)行時限提出了嚴格要求。交警部門希望醉駕人員盡快到各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已得到通知但無正當理由未在15日內前來接受處理的,一律吊銷其駕駛證,且執(zhí)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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