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人民網消息,國家旅游局近日在關于印發《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中提到,當前旅游市場秩序失范,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失信行為頻發,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加大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國家旅游局制定并發布《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已于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
《辦法》定義了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包括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不良信息。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公布的事項包括所涉及的旅游經營者或從業人員的名稱(姓名)、許可證號(執業證號)、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違法違規或事故等事由、行政處罰決定和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布起止日期等內容,公布的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公示期限為兩年。
《辦法》還列舉了七類需要公開的不良信息,分別為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旅游經營者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于旅游經營者主要責任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旅游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旅游從業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旅游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損壞公共設施、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
電話:(86)0898-66810806 傳真:0898-668105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nhwwljb@163.com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2108281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瓊B2-2008008
廣告經營許可證: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46010602000273號
本網法律顧問: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
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