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遷戶:安置房也要繳維修基金?
海口財銀小區業主對安置房收取維修基金表示不理解,房管局:按60元/平方米標準收費是合理的
“我們本來就是拆遷戶,怎么還要繳納幾千塊錢的維修基金?”昨日,即將搬入位于海口海甸二西路財銀小區拆遷安置房的陳先生,對于拆遷房竟要繳納與商品房一樣標準的維修基金表示不理解;每平方1.2元的物業管理費,也讓他和其他住戶覺得有點高。對此,有關部門釋疑:安置房維修基金跟普通商品房收費標準一樣,是60元/平方米;而物管費是按照物價部門相關文件來定的。
市民有疑問:
安置房該不該繳維修基金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原來住在海口海甸島人民西里,拆遷后被安置在海甸二西路的財銀小區。該小區全部都是安置房,共有140余戶拆遷戶。
7月28日,陳先生等業主接拆遷辦通知,到財銀小區物業處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時,被告知需按照60元/平方米的標準繳納專項維修基金。陳先生家分到的房屋面積是102平方米,這意味著他要繳納6000余元的維修基金。
“我們本來就是拆遷戶,在政策上應該跟商品房住戶區別對待。”陳先生認為,這筆維修基金應該由建設方或其他單位承擔,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普通商品房。
陳先生表示,拆遷戶都是因舊城改造搬遷過來的,以下崗職工和老人居多,經濟承受能力較差。“現在入住安置房,不僅要繳納維修基金,就連每平方1.2元的物業管理費也比不少普通小區高,這必將給今后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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