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院路與城西路交匯處,一輛拉客的電動車疾馳而過
使用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營業性旅客運輸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這是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的明文規定。4月15日下午,南海大道與海墾路交匯處載客電動車與壓路機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電動車上一名女乘客不幸死亡(詳見本報16日13版)。這場悲劇的發生給市民敲響了警鐘。16日下午,記者走訪發現,海口電動車載客、不遵守交通規則行駛現象依舊普遍。對于乘坐電動車隱藏的安全隱患,受訪市民心知肚明,但其中大多都為了方便,仍要冒險選擇乘坐電動車。-本報記者姚傳偉攝影報道
電動車載客不分車道夾縫中行駛安全難保證
16日下午,海口商場集中的路段和大小車站,到處可見電動車穿梭的身影,其中就有大部分是載客的。龍昆南路與南海大道交匯處,見記者要乘坐電動車,幾名騎電動車男子便蜂擁而至。“從這里到解放西多少錢?”記者向其中一名司機詢問價格后,一電動車司機稱至少要15元,“12元,不行我就坐其他人的車了。”見記者如此一說,這名電動車司機立馬允諾。
從龍昆南路與南海大道交匯路口出發到解放西,途經幾個轉彎和紅綠燈路口,哪怕是遇到紅燈,見周圍沒有汽車經過,這位師傅仍然以非常快的速度行駛,嚇得記者著實出了把冷汗。尤其在途經龍華路時,路面擠滿了等紅燈的汽車,還沒等記者開口要求走路邊的人行道行駛時,只見該師傅竟照樣駕駛電動車,從擁擠的汽車夾縫中穿行。“大哥,你慢點啊,我的腳剛都差點碰到一輛汽車了。”聽記者這么一說,這位師傅竟跟記者稱,“沒事,你只要坐好了,安全絕對有保障。”
隨后,記者走訪鳳翔西路、友誼商場、學院路口等多條路段,發現電動車載客現象比較頻繁。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汽車夾縫中行駛...著實讓人為電動車上乘客的安全捏了把冷汗。
利潤微薄但客源多 電動車車主鋌而走險
而面對《辦法》的相關規定,為何還有不少電動車車主會冒險載客呢?一電動車車主向記者透露,他們現在都摸清了哪里查電動車載客比較頻繁的,會選擇繞道而行。“要是被抓到,就讓乘客冒充親戚。”該電動車車主說,要是實在冒充不了,那就只有挨罰了。
在鳳翔西路與大園路交匯處,一電動車車主向記者透露,載客是他的副業,像上下班高峰期,有些市民為了趕時間,客源相對多點。“為了賺點小錢,大家才會鋌而走險的。”該電動車車主說。
“你們都有買保險嗎?”面對記者的詢問,大多數電動車車主都表示,他們都沒有購買保險,還聲稱那是在浪費錢。
為趕時間安全靠后市民驚魂后稱不再坐電動車
為趕時間,不少市民外出都會選擇乘坐電動車,家住府城的馮先生便是其中一位。據他講述,1個月前,朋友在東湖那邊出了點事,因一直打不到車,為了趕時間,他只好乘坐電動車。馮先生告訴記者,他乘坐電動車行駛至紅城湖路一斑馬線附近,電動車突然由路右側轉向左側,而此時一輛農用貨車沒來得及剎車,便頂在了電動車后座。“幸好當時那輛農用車速度比較慢,要不然我早就……”回憶當初的事發場景,馮先生稱,有了這次險遇,他今后再也不敢乘坐電動車了。
加大電動車載客打擊力度一經查處予以嚴罰
海口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根據市政府的相關部署,這段時間他們會進一步加大電動自行車進行營業性運輸行為,一經查處,必將嚴格按照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為了出行安全,希望市民不要乘坐電動車。同時呼吁市民,若發現有電動車私自載客,可撥打66665666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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